桃園市平鎮區忠貞國民小學113學年度
「與作家有約」活動實施辦法
一、依據:桃園市平鎮區忠貞國民小學晨讀活動實施計畫
二、目的
(一)提升學童閱讀的興趣
(二)藉由與作家互動,增進學童提問發表的能力
(三)培養學童良好的聽講態度
三、實施時間:預計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各安排一個場次
四、實施地點:2樓禮堂
五、實施對象:113學年度四或五年級學生
六、實施方式
(一)作家作品閱讀與認識作家(下列1、2方式擇一):
1.將作家的簡介與簡要學經歷做成書面資料,印發學年各班一份,請老師
協助於課堂指導學生與介紹作家,讓學生對作家有初步了解。
2.學生透過閱讀共讀書了解作家的作品,並利用圖書館的主題書架展示作
家的作品,並製作作家簡介的海報,讓班級學生可以利用班級閱讀課或
課餘時間,閱讀作家書籍。
3.規劃在作家有約活動辦理時,學生可提出個人疑問或書中相關問題,與
作家現場互動。
(二)由教務處設備組與作家聯繫,確認作家到校演講時間,原則上以一個場次
兩小時為原則,演講內容約一個半小時,另外半小時為讀者互動及合照時
間,聽講學生可現場提問請作家回答,互動時間結束即安排作家與聽講班
級合影留念。
(三)聽講年級或班級的安排,將依該名作家到校演講時間或適合閱讀其作品的
年段做為考量。
七、經費概算
項次 |
項目名稱 |
單位 |
數量 |
單價 |
小計 |
備註 |
1 |
講師費(外聘) |
時 |
4 |
2000 |
8000 |
一個場次2小時 |
2 |
交通費 |
【覈實支給】 |
4000 |
支應上限為4000元 |
||
總 計 |
壹萬貳仟元整 |
八、經費來源:由家長會經費支應。
九、本計畫呈請 鈞長核示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