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平鎮區忠貞國小113學年度親子繪本製作競賽活動實施辦法
壹、依據
一、本學年度教務重點發展計畫。
二、桃園市平鎮區忠貞國民小學推動閱讀教育實施計畫。
貳、目的
一、鼓勵親子共讀,提升親子閱讀興趣。
二、落實親子共讀,增進孩童閱讀效果。
叁、實施對象:本校二~六年級學生。
肆、實施方式
一、親子繪本製作比賽(低中高年級)
(一)活動方式採自由參加,參加者請於113.9.13(五)前將作品交至教務處
設備組參賽。
(二)收件規格及內容:
1.由親子共同討論、發想,運用各種素(媒)材,任選主題進行創作
或改編現有繪本,但嚴禁抄襲,以免違反著作權法。外觀型式不拘(平
面或立體皆可),惟圖畫、內容及字體大小應符合學童身心發展。
2.作品須由學童親自參與製作,家長僅能從旁輔助。
3.參賽作品上僅可標示作者姓名,勿標示就讀學校、班級或學號等其
它可供辨識之文字、圖案及記號。
(三)將作品分成低中高年級三組評選,請校內專長教師選出每組各兩名優
選作品及兩名佳作作品頒發獎狀獎品,優選作品將代表學校參加桃園
市親子繪本製作比賽複賽。
伍、獎勵辦法
一、親子繪本作品分成低中高年級三組評選,請校內專長教師選出每組各兩名
優選作品及兩名佳作作品頒發獎狀乙只、精美獎品乙份,優選作品將代表
學校參加桃園市親子繪本製作比賽複賽。
陸、經費預算
項次 |
品名 |
單位 |
數量 |
單價 |
小計 |
備註 |
1 |
文具禮品(大) |
份 |
6 |
100 |
600 |
‧繪本佳作獎品 |
2 |
文具禮品(特大) |
份 |
6 |
150 |
900 |
‧繪本優選獎品 |
總 計 |
壹仟伍佰元整 |
柒、經費來源:由學校經費相關項下支應。
捌、本實施辦法呈請 鈞長核示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