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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平教育日的由來

 

教育部將每年4月20日訂為性別平等教育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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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0性平教育日由來

屏東縣立高樹國民中學89年4月20日發生葉永鋕事件,引起臺灣社會對於性別教育討論。學校教育體制應對於不同性別特質或性傾向的學生加以尊重,並保障學生學習之安全環境,故原「兩性平等教育法」案,在93年制定公布為「性別平等教育法」。希望透過性別平等教育法,促使學校注意性別弱勢者處境,以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,爰將4月20日訂為性別平等教育日。

 

尊重多元  精彩綻放

教育部業將4月20日訂為「性別平等教育日」,並已納入112年「紀念日、節日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日」一覽表。教育部「性別平等教育日」宣導海報,及該署以「尊重多元、精彩綻放」為主軸設計「420性平教育日學習單及簡報」均已掛載於該署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網站(https://gender.nhes.edu.tw/)。請多加利用連結相關課程與活動,讓學生了解性別平等教育日的由來,深化學生性平意識,落實性別平等教育在校園的實踐,建構性別友善校園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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