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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-114學年度桃園市幼兒園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

桃園市公立幼兒園收費項目及基準如附件,請家長參閱。

目前補助如下:

一、學費7, 000元(免繳),自111年8月起,第1胎子女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1,000元,第2胎以上、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、身心障礙幼兒「免繳費用」,與幼兒園原收費間之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園方。

二、配合本市教育善好政策,由市府補助大班幼兒教育助學金(4,500元/人/學期),將另外匯入家長帳戶,減輕家長負擔。

三、桃園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如下網址 https://law.tycg.gov.tw/LawContent.aspx?id=GL0012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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